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王步步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和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卢艳刚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王智才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赵同刚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孙文序、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记过的行政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指出,三鹿奶粉事件后果严重,教训极为深刻。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广大干部要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三鹿问题奶粉案一审宣判名单
姓名 | 身份 | 罪名 | 一审判决 |
田文华 | 原三鹿董事长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无期徒刑 |
王玉良 | 原三鹿副总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15年 |
杭志奇 | 原三鹿高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8年 |
吴聚生 | 原三鹿高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有期徒刑5年 |
张玉军 | 奶贩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死刑 |
张彦章 | 奶贩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无期徒刑 |
高俊杰 | 劣质奶生产者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死刑、缓期两年 |
薛建忠 | 行唐县化工试剂店店主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无期徒刑 |
张彦军 | 劣质奶生产者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有期徒刑15年 |
肖玉 | 劣质奶生产者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有期徒刑5年 |
耿金平 | 正定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死刑 |
耿金珠 | 金河奶源基地送奶司机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有期徒刑8年 |
张合社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张太珍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杨京敏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谷国平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董少英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董英霞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宇文对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赵胜茂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卞更顺 | |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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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系列刑案一审宣判: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张玉军和张彦章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三鹿系列刑案一审宣判 耿金平被判处死刑
三鹿系列刑案一审宣判 高俊杰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