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7日电 25日晚9时20分,信息时报记者在位於北京朝阳区慧忠里的王静梅家中看到,王静梅面容憔悴,在姐姐姐夫等亲属的陪伴下,刚刚躁动的情绪暂时稳定了下来。 当晚两小时前,她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杨佳死刑。 这份裁定书是在11月21日作出的,一共4页。王静梅告诉记者,这份裁定书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两位法官,称“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送到家中的。 王静梅家是一套老式的两居室,家具陈旧简陋。记者看到,杨佳以前住的房间不足十平方米,摆设十分整洁:一张铁床一个两门衣柜一个摆满了各种书籍的书柜,以及一把堆放杂物的椅子。 王静梅告诉记者,11月23日下午,她被有关人员从北京安康医院接出,坐飞机去了上海,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到了杨佳,并交谈了20 分钟。但按规定,不能谈及案情。她说,“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麽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王静梅称,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下了 1000元钱,托狱警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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